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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遇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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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个人的第一次总是记忆深刻,那是我送给师父的满师礼。去年在惠州的时候,我看中了一户,那是一个来这里打工的打工妹,从她的工作习惯来看,应该是个白领。我决定她就是我出师的第一件作品!三道门,我只花费了一分钟就撬开了(现在门的质量也真是太不可靠了,中国质量万里行这个节目真应该检查一下造门行业),做小偷当然要东翻翻西翻翻喽,不然怎么会用“遭贼偷”形容人家乱呢!因为是送给师父的礼物,当然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搬空。何必跟白领MM客气呢!虽然后来觉得很对不起那位MM的,但也是迫于无奈之举。(后头才知道她因为我这一次的行为,回家了,并开了一个依莲悠梦客栈。我希望她生意兴隆。有机会我也要去看看她)

小偷真的来看我了,这次来不是祝贺我生意兴隆,也不是照顾我生意,而是又捞走了我辛苦赚来的人民币。真的很可恶。。。
小偷的手机号码:13956544574(太湖人)
发表于 2008-8-1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真话?小导报记者的话真点得火错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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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防范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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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气滴要命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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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抓到往死里杯,看他还敢不敢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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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还会留手机号?
安全防范还是很重要的
,虽然我自己也不太注意,但总的还好,只落脱个钱,还没被小偷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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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不能客气,要报警!
从某种程度上讲,客气,是对犯罪的纵容!
楼主要引以为戒,加强防范,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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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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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的手机号码:13956544574(太湖人)

有没有人打哈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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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的小偷真牛,手机都敢留啊?
直接报给110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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