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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关于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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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规定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用人竞争机制,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有序流动,现就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岗位设置:
1、太湖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历史各1人;
  2、朴初中学高中部:数学、历史各1人;
3、太湖二中:语文、英语、化学各1人,数学2人;
4、晋熙初中:语文2人、数学4人、物理1人、英语2人、体育1人。
5、新城小学:语文4人,数学3人;
6、新城二小:语文4人、数学2人;
7、新城三小:语文1人、数学1人;
8、实验小学:数学2人;
二、选调条件:
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2003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在农村工作满5年以上(原从小学选拔到初中任教的,应有5年初中教龄;原从初中选拔到高中任教的,应有5年高中教龄;原选调进城的教师必须在调入学校任教5年以上;不得拔高或降低层次报考);有完整的2006——2008两学年的原始备课笔记。
三、考核赋分细则
1、2003年以来,受到党委、政府表彰,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10分。2003年以来被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10分。 2003年以来被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联合授予荣誉称号的,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同一年度获奖只计最高一项,不同年度可以累计,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
  2、2003——2007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2分,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但不得超过6分。
3、获“教坛新星”称号的,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2分,此项无论届别级别都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项。 以县教育局文件为依据。
  4、2003年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教学基本功比赛或课件制作评比中获奖的,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 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2分。
此项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项;不同项可累计加分,但最多不得超过12分。
  5、2003-2007年,获高考成果奖个人最高总分奖每年每人加1分,获学科个人最高分奖每年每人加4分;获学科平均分第一名每年每人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此三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2分。以县教育局文件为依据。
6、2003年以来,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的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分值按结题证书认可的人数均摊。参加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人员,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需提供结题证书或相关文件。
7、2003年以来所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独立组织的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2分。同一年度同一学生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同一年度多个学生获奖可累计加分、不同年度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8、2003年以来所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运动会,获市级前六名的,分别得7分、5分、4分、3分、2分、1分,获县前三名的,分别得4分、2分、1分,此项仅限体育授课教师。
9、2003年以来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
  (1)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获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只设两个等次的按同级一、二等奖对待。
  (2)在有CN刊号的主流刊物(不含报纸)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6分, 在《安徽教育》、《安徽教育论坛》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5分,在《安庆教研》、《安庆师训》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4分。
  此两项须交获奖证书、论文原件,所提交论文的内容须与教育教学相关。内容相同的论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不同内容的可以累计,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合写论文只认第一作者。
 10、教龄从第6年起每年计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报名办法:
凡要求参加选调的教师,个人书面申请,由直管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到县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08年7月22日至2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8时,逾期不予办理(24日笔试,26日试教)。报名时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2寸同底照片3张。
  报名地点:教育宾馆一楼大厅。
  五、选调方法:
1、报名、考核、笔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与申报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
2、高中选调采取考核、笔试、试教相结合的办法,先考核,后笔试,再试教。根据考核成绩40%和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同时入选。在教育局指导、监督下由城区高中组织试教;试教程序为:先在30分钟内按指定课题备课,然后面对评委讲课25分钟。笔试、试教满分各100分(教案不计分),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试教成绩按40%计入总分。根据设岗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分数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入选。若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入选。
3、初中、小学选调采取考核、笔试相结合的办法,按考核成绩的40%和笔试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分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入选。若再并列,依次比较表彰、荣誉称号等级,级别高的入选。
六、有关事项:
  1、太湖中学、朴初中学、太湖二中要成立选调工作机构,制订好选调工作细则,并报县教育局。
2、对在这次选调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3、选调人员确定后,即与录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要在该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向外地区、外学校流动,否则不办理有关手续。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选聘进城后,如所在学校没有空余岗位,则资格保留,实行高岗低聘。
                  
太湖县教育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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