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门户
Portal
主站
论坛
BBS
房产
群组
Group
导读
Guide
招聘求职
空间
Space
广播
Follow
排行榜
Ranklist
更多
默认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登录
淘帖
Collection
日志
Blog
相册
Album
分享
Share
记录
Doing
太湖家园论坛
»
论坛
›
聚焦太湖
›
街谈巷议
›
《关于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规定》 ...
1
2
/ 2 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阳光春天
《关于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规定》
[复制链接]
丑小鱼
丑小鱼
当前离线
积分
98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7-30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复杂的了解过程,对有关细节的体验:
考核过程是有初审和复审的。当事人当面签名的核定分数是初审。复审是不需要当事人再签名的,分数复审有差异,也没时间(当然这中间仅有四五天,留了电话也难找)通知当事人,所以只有查分的时候你才知道最终分数(这个时候你再找他的领导,你留的电话他们就好找了)。初审中审核人(两个吧)解读《规定》有差异而赋分是个人行为,当然只有个人负责,考核完全以复审为准。
总个过程中《规定》是教育局制定与解释,操作是教育局操作。个人当然要默认。至于你梦想的“公平、公开、公正”~~~你只有梦梦吧~
以后跟一些不对等的组织或领导签名是基本没有意义的,当面确定的东西,可能你的组织或领导会重新审议,你当初的签名也就是垃圾了。
你个小小的个人也就是别人手中把玩的棋子吧。因为有关规定的制定在别人手中,对规定的解读更在别人手中,这个解读别人也可以是有变化的,不用说,要看某些人的主导意志了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路桥人
路桥人
当前离线
积分
19219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7-30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才看到,还有个丑小鱼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2
/ 2 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花亭水库
Archiver
|
手机版
|
小黑屋
|
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