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太湖清风

一乡镇官员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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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上网易头条了, 太湖也终于上头条了, 可惜不是什么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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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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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湖县副镇长驾车连撞5人逃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10:17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陆超聂生俊)7月8日,太湖县某镇副镇长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连续两次撞人逃逸,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6日晚10时,太湖交警大队接“110”指令:在县医院门口,一辆小轿车撞伤3行人后逃逸。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现场走访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桑塔纳小车,撞人后径直逃去。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又接群众报警称,在县果汁厂门前,一辆黑色小轿车撞倒一电瓶车致乘坐人受伤,而肇事车逃之夭夭。民警们又立即赶到该事故现场,在勘查现场时,又有一位骑摩托车的伤者报警,称其刚才在中医院门前被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刮倒,现小车已向老城方向逃逸。

  根据群众举报的肇事车辆均为黑色桑塔纳轿车,民警们判断肇事者可能为一人,于是立即调出中医院路口监控录像查询,很快锁定肇事车辆为皖H622××轿车,车主系太湖县新仓镇汪某。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到汪某号码联系,但无人接听。民警们连夜赶到新仓派出所,经核查确认汪某系新仓镇某村书记,经再次联系汪某得知,该车已交给某镇副镇长李某驾驶。7月7日凌晨2时,李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并承认了他连续3次撞人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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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太湖够热闹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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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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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鸡蛋传成鸭蛋了..是寺前镇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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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做为  会否引起瓮安事件? 县政府的头头们 小心乌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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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疑问,酒惹的祸 同志们以此为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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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误事,害人害己!纪委的禁酒令要扩大到全天候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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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上头条,敲敲警钟啊,好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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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出事,每天都有,我相信每个出事人都不会是自己愿意的,为什么你们不去考虑当事人的心情和困境,而在这指责。假如有一天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会怎么想?我们应同情伤者,关心当事人,你们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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