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35楼se7en于2008-06-25 23:21发表的 : 咋啦咋啦。还退出..? 删贴不正常,不过我觉得论坛可以更家人性化点,删贴之前发个短信通知.如果对方6小时内未回复,直接删除.
引用第44楼杨柳岸于2008-06-26 11:33发表的 : 也黑,要挟老大乃,退就退吧,大家夹道欢送!(建议楼主马上退了,然后注册一新马甲来,迂回战术嘛)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