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胡国松律师

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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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胡国松律师于2008-06-23 22:29发表的 :




呵呵,现在知道了,有空就来玩,谢谢你的提读。
也黑
有勋章的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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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有一红颜知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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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境界比较难!
一般人就别想要红颜知己了,尺度把握比较难的。
学习中!文章和思想都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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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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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是非常好的人,实际上也只有到了我们这个年龄才会真正懂得和理解感情,在社会复杂意欲横流的今天,红颜知己路其实很难走到头的。个中话就不多说了,只祝愿先生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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