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40|回复: 7

叶匡政:人人都是范跑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1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叶匡政:人人都是范跑跑

   本不想对范跑跑事件作任何评论。怎奈此事愈演愈烈,大多媒体都发表了关于此人此事的讨论。有骂的,有捧的,时至今日,捧的快超过骂的了。
  
  奇了怪了!一个懦弱的人,干了一件懦弱的事,事后觉着理亏,为其懦弱辨白,大放一通厥词,竟成了汶川震后最大的新闻事件。无数评论家竞相给此事扣上各种帽子,又是“精英镜子”,又是“自由主义”,又是“集体主义”,又是“孝伦理”,又是“零道德”,这都哪儿跟哪儿呀?
  
  在此事上,我们的媒体倒是开放得很。大灾之后,那么多值得反思的事不去说,逮着个懦夫不放,真有闲情逸致呵。地震又不是土改,抓出一百个刘文彩这种反面典型,对灾民的苦痛也于事无补。民众的哀伤还萦绕心中,媒体就竞相上演了这一出闹剧。我看这些人未曾说出懦夫的心理根源,倒是暴露了我们的评论家和媒体急于从灾难中脱身的真相。
  
  谁是范跑跑?每一个不愿直面震灾和苦痛的人都是范跑跑,每一家不敢直面震灾和苦痛的媒体都是范跑跑。这么说来,范跑跑倒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某一类精神的象征。人人争当范跑跑,才是我们今天精神世界的真相。
  
  范跑跑跑了,那还是在生命攸关的时刻。我们的评论家、我们的媒体往往在威胁到他们饭碗的时候,就早已溜得无影无踪了。扪心自问,谁没做过范跑跑?谁没有在最需要我们张嘴说话的时候,抽身逃走过?范跑跑的职责是保护好孩子,那媒体和评论家的职责就是说真话,请问你们做到了吗?你们的境遇,总要比范跑跑当时的遭遇好得多吧?你们不跑,至少不会给头上的水泥板砸死,大家跑得不都是很快吗?
  
  世上有勇者,就有懦夫。懦夫也有存在的权利,但懦夫不能为自己的懦弱寻找借口。懦夫再有知识,也还是懦夫。有知识的懦夫,会为自己的懦弱找到一千个理由,但终究摆脱不了懦弱的事实。我们的范跑跑是这样,我们的一些媒体和评论家也都是这样。
  
  范跑跑能感到烦恼,能发表一个可笑的声明,至少说明他对自己的懦弱还有一丝愧疚。可怕的是那些从不感到愧疚的懦夫。为何会如此呢?因为身边人人都是懦夫,这样懦夫也就做得心安理得了。懦夫不仅心安理得,甚至会为自己与他人发出一样的声音,而感到沾沾自喜。我们这个时代的典型特征就是,懦夫尽管知道自己是懦弱的,却理智气壮地要求懦弱的权利,并把它强加给他们所能触及的一切地方和一切人。
  
  这是一场多么成功的新闻公关呵,制造了一个懦夫范跑跑,就转移了大多数人对某些真相的探究。我们早已习惯了不去关注谎言本身,而去指责谎言者唇上的口红。我早已习惯了不去关注罪犯,而去研究罪犯身上的外衣品牌。我们早已习惯了不去关注社会中那些肮脏的游戏规则,而去探讨那些游戏中的奇闻逸事。
  
  我真的钦佩那些制造了偶像范跑跑的新闻人,他们终于按照某些人的意愿塑造了一个空洞的人物符号,来取消民众对灾难真正的思考。从这一点上说,他们成功了,范跑跑的出现确实遮蔽了那些有洞见的思想的诞生。这个事件之所以会被大张旗鼓地传播,是因为这本就是一桩企图制造虚假认同的新闻事件。它只给公众留出了情感的出口,并没留下真正的思想的空间。任何对范跑跑的反驳,会如同范跑跑一般滑稽。所以那些津津有味的看客们会愤怒,所以在范跑跑之后又诞生了一个愤怒的“郭跳跳”。
  
  终止吧!所有对于范跑跑的争论、褒扬或指责。这是一场极端无聊的语言游戏,阻止一个公民的懦弱不是媒体的功能,而防止媒体的懦弱却是每一个公民的职责。这是一个需要懦夫自我忏悔的年代,范跑跑其实就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家媒体的影子。即使我们众口一词地谴责了一个懦夫,也丝毫开脱不了我们自己身上懦弱的本质。
 楼主| 发表于 2008-6-15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吴稼祥:“范跑跑”猥亵“自由”



本来不想赶这个热闹,无奈“范跑跑”现象牵涉到两个我不能佯装不知的话题,一个是“北大”,另一个是“自由”。“北大”的话题好说,“北大”不会因为有一个校友叫“范跑跑”而成为“跑大”;“自由”的话题难说,围绕“范跑跑”激烈对攻的网络舆论似乎以自由主义立场划线,“左愤”讨伐他,“右愤”原谅他,甚至同情他,爱护他。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范跑跑”把自己逃跑行为的脏衣服挂在了“自由和公正”的钉子上了。请听他的自述:“我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因为——

“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

“……这样的话在回去上课之后我还会跟学生说也会跟其他人说。告诉学生也告诉其他人,你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

这是一个逃跑主义的懦夫哲学,绝对不是自由主义的责任哲学。自由是与责任对称的。没有责任的自由只能是兽(猎杀)的自由或鼠(逃跑)的自由,而绝不是人的自由。没有自由时,需要付出代价去争取自由;有了自由时,需要付出牺牲去捍卫自由。如果自由是“范跑跑”所理解的自由,薛西斯鞭策的波斯大军铁蹄在擂响希腊大地之前,斯巴达人早就逃光了,怎么会有明知其不可为而为的300壮士用断裂的颈项向悍敌喷溅热血的历史壮举?难道这样的死亡没有意义?

范跑跑的一个根本错误,是不恰当地引用了自由主义概念中的“自我保存权”条款,它的极端形式是德国古典权利哲学经常提到的“紧急避难权”。自我保存权是说,人没有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助别人的法律义务(不是说没有道德义务),你不救,没有法律责任;你救了,有道德荣誉。范跑跑说“无所谓高尚”,那是为了逃避自己的义务而故意贬低道德情操。

关于“紧急避难权”,康德的定义是,“当我遇到可能丧失自己生命的危险情况时,去剥夺事实上并未伤害我的另一个人的生命的权利。……事实上没有任何刑法会对下述的这样一个人处以死刑:当一条船沉没了,他正在为了他的生命而推倒另一个人,使后者从木板上掉入水中,而他自己在木板上免于死亡。”推人者虽然可以免于死刑,但绝不可能标榜自己在追求自由。

问题是,正在教室里上课的范老师和他的学生们并不是一条木船上的普通乘客,而是有权利责任关系的法律主体:范老师代表学校对学生行使监护权,同时也有监护责任;学生们被家长委托给学校享受被监护权。在发生有生命危险的灾难性事件的紧急情况下,监护人有责任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助自己的被监护人。这种情况下的救助责任,和军人在战场上的责任没有两样。军人在战场放弃战斗擅自逃离战场是逃兵;老师在学生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自己逃命,也是逃兵。为了逃避监护责任,范老师故意把学生往成年人上拉(十七、十八岁),其实,谁都知道,6岁上学,高二的孩子一般是17岁,仍然是未成年人。

不追求范老师的法律责任,已经是法网松弛了,还好意思把自己说成是自由的爱好者。如果“范跑跑”成了自由符号,那这样的自由只能是过街的耗子。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第22—24条: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08年6月11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6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叶的话,真知灼见!
吴的话,不看也罢.
不要做道德观察员了,也许都没有资格!媒体,请不要昧着良心说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7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做到不是范跑跑就可以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喂奶新闻一样 有什么值得炒作的 我认为这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做到的 有些人又何必那么无聊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评论也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