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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关于前不久网上投票“选举精神文明十佳的13号李庭华”的事迹。
李庭华,男,42岁,太湖县小池粮油中心站下岗职工。
2008年元月二十八日下午,几十年不遇的一场大雪刚停,王博和郑志坤两个学生结伴到太湖老城游玩,刚走到干枯的河中心,上游水库突然开闸放水,顿时将他们围在河床之中,冰冷的河水漫至胸前,情况十分危急。
两个孩子的生命危在旦夕,这时,有两个村民发现了这一情况,无奈不会游泳,不敢冒然下水救人。情急之中,他俩共同想到了李庭华,因为对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早有耳闻,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通了李庭华的电话。当时正在自家开办的粮店里忙得不可开交的李庭华二话不说,立刻放下手中活,火速骑着摩托车赶往出事地点。
此时,两个小孩被冰水浸泡了三、四个小时,已经说不出话,随时都有可能被冲走。李庭华一面吩咐人去找救人工具,一面果断地跳入急流之中。水流湍急,寒冷刺骨,他使出浑身的力气,往返几百米的河面,咬着牙挺着痛硬是把两个孩子一个一个艰难地背到了河岸上。孩子脱险了,他却极度虚脱倒在了地上,事后还染上了风寒。
李庭华临危不惧、舍已救人的事迹在太湖广为传颂,被评为2008年2月份安徽省精神文明十佳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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