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hln

请家园网友为小弟李庭华投上你宝贵的一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18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9楼zhanling于2008-05-18 19:26发表的 :
大恩不言谢.能用救人的事拉票吗?质疑啊?
话不能这么说

   人家当时救人肯定不是抱着图回报的心态啊!!!

这样的英雄事迹  是要宣传 是要树立典型  人家是榜样 人家是英雄  为什么不能这么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玮峰于2008-05-18 20:01发表的 :

话不能这么说

   人家当时救人肯定不是抱着图回报的心态啊!!!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要树立典型,向李庭华同志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8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楼悟空于2008-05-15 21:20发表的 :
.......
请问楼主:你就算你救了两个人。难道你就是为了得到安庆文明市民的称号吗?悲哀!!!
李庭华当时救人的情景,你应该能想像得出来雪灾的时候室外温度有多少?如果为时就让你当选文明市民,你会跳下水去救人嘛?
英雄的事迹难道不值得宣传?我们的国家现处在灾难的时候,应该和谐团结对抗天灾,更应该大力宣传英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楼悟空于2008-05-15 21:20发表的 :
请问这位高尚朋友,你为灾区人民做了些什么,说出来大家听听,看看你所做的有多么伟大撒,不要只会在键盘上耍耍嘴皮子!
请问楼主:你就算你救了两个人。难道你就是为了得到安庆文明市民的称号吗?悲哀!!!

这种思想要不得!善举义举就是要褒扬,你应该向楼主道歉——为你的武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4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姐,我投多两票,以后只要我雷家园,雷一回就投一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6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李庭华投了一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6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投了3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aqtv.cn/misc/2008-04/08/cms14167article.shtml

李庭华,男,42岁,太湖县小池粮油中心站下岗职工。
  2008年元月二十八日下午,几十年不遇的一场大雪刚停,王博和郑志坤两个学生结伴到太湖老城游玩,刚走到干枯的河中心,上游水库突然开闸放水,顿时将他们围在河床之中,冰冷的河水漫至胸前,情况十分危急。
  两个孩子的生命危在旦夕,这时,有两个村民发现了这一情况,无奈不会游泳,不敢冒然下水救人。情急之中,他俩共同想到了李庭华,因为对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早有耳闻,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通了李庭华的电话。当时正在自家开办的粮店里忙得不可开交的李庭华二话不说,立刻放下手中活,火速骑着摩托车赶往出事地点。
  此时,两个小孩被冰水浸泡了三、四个小时,已经说不出话,随时都有可能被冲走。李庭华一面吩咐人去找救人工具,一面果断地跳入急流之中。水流湍急,寒冷刺骨,他使出浑身的力气,往返几百米的河面,咬着牙挺着痛硬是把两个孩子一个一个艰难地背到了河岸上。孩子脱险了,他却极度虚脱倒在了地上,事后还染上了风寒。
李庭华临危不惧、舍已救人的事迹在太湖广为传颂,被评为2008年2月份安徽省精神文明十佳事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2月份安徽省精神文明十佳事迹
李庭华,向你致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