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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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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然的朋友知法犯法,尽犯抢劫罪,被关在太糊家园大牢里!该怎么判刑,待家园法官说了算。本律师向家园法院提供建议,对身为法律人员,知法枉法,罪加一等,建议法庭判死缓。这一生就在大牢里过吧。
发表于 2008-4-2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结婚的人都笑成这样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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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倒,上你们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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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莫笑我大,你米有抓到,是恩跑的快的乃,我还以为庆恩偏护,哪晓得你是一户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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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话,恩结婚的惠子,莫忙托多得位同行噢,恩跟老大港哈子,方的假让我气气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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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狱长是那个请客法外开恩让我出奇行不?要花几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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