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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该不该收取工商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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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09月18日02:30 中国青年报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有无法律依据

  郭生平告诉记者,目前支持工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唯一的法律条文是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13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和管理费。

  “这一‘暂行’了近20年的条款早就该废止了。”郭生平认为,使得这一条例发生作用的是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于1992年8月11日颁布的《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以及1983年6月2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其中,《通知》并不符合《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13条所规定的制定主体要求,其制定主体是物价局与财政部,而不是《条例》第13条所要求的国家工商局和财政部。也就是说,《通知》没有法律上的授权。

  《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也已在1998年被国家工商总局明令废止。《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管理办法,按照随后的《暂行规定》,因此,随着《暂行规定》的废止,《细则》也同时失效。自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失去了所有法律依据。
 歧视性收费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年初在北京由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办的“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研讨会”上,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表示,个体工商管理费不仅给以权谋私者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开启了方便之门,滋生诸多腐败现象,还严重恶化了我国目前已极其严峻的就业环境。在我国就业形势极为严峻的情况下,个体户向工商局缴纳的费用比税金还要高,阻碍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体户管理费成了工商部门“小金库”
 曾公开建议取消工商管理费的广州市人大代表谢汉才做过概算,仅广州个体户每年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等就达3亿元之多。工商管理部门有关人士透露,上述管理费很多被用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小金库”,有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现了“为收费而养人,又为养人而收费”的现象。

  “目前,让‘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废而不止的根本原因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常经费并没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而是对其实行‘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经费保障体制。”郭生平表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被纳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收入预算中,充当自身经费。所有工商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依赖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商小贩的收费来获取,“最弱势的市场主体养活了政府的综合监管执法部门”。

  据了解,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于1983年6月2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对管理费收取后的用途作了明确规定:“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应当用于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包括:1.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包括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参照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执行)以及法律顾问费等;2.为个体工商业户服务的费用,包括宣传教育、技术培训、误工补助、奖励等费用。”

  可以看出,当年开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初衷,完全是“取之于个体工商户用之于个体工商户”。

  郭生平律师表示:“现实中,上述管理费基本上都用做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头经费。”他认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如今已经完全背离了当初法定用途和收费宗旨,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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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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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工商管理人员还不是照常到个体户收“工商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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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雷收就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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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告全县个体工商户,你懂得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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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红盾卫士出来说一下,到底该不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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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四公子于2007-10-10 14:17发表的 :
请红盾卫士出来说一下,到底该不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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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6楼四公子于2007-10-10 14:17发表的 :
请红盾卫士出来说一下,到底该不该收
还要我来普法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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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个体工商管理费的收取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最近表示,这是根据国务院上世纪80年代的相关规定收取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了很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市场整体发育水平的提升,现在提出个体工商管理费是否还要保留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在温总理的亲自批示下,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个体工商管理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将提出一个整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以后,一定会有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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