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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议”发贴内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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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街头巷议是由原来的“家乡传真”改变而来,当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发贴内容也做了调整,本版涉及内容在版区公告也说了“大事、小事,普通人的身边事;闲话、实话,老百姓的心里话”。所谓之“大事、小事”原则是指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事,并不是指天下的大事都可以一阵猛侃,至于为什么?大家应该比较清楚,涉及大家比较关心的时事、政治及一些社会新闻,容易引起不理性的讨论。

涉及本县内发生的事件必须客观真实可靠,更不得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涉及负面报道的新闻不得出现真实姓名(以化名和姓XX代替),如果恶意杜撰事实、公开指责诽谤他人造成的后果,我们将保留贴子证据备查,当事人必须完全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07-9-5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发话,都好好听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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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lw520153744于2007-09-05 15:36发表的 :

被干部您加亮的大好河山也被老大给卷走555555~

怪哪个?恩就是喜欢转帖的会子改题目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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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lw520153744于2007-09-05 16:15发表的 :

题目意思没变啊,只是为了更加吸引网友啊.
人家的题目是:大中华近代失地,差不多吧~
语文老师哪不教过,文章的题目要精练哒!改一个字就不一样,何况改的不是一个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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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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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朦胧于2007-09-05 15:23发表的 :
老大发话,都好好听刀!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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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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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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