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水之恋

让我牵着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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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Q?呵呵,没关系!有心就可以啦,谢谢水之恋的《春暖花开》,祝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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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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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1楼水之恋于2007-09-04 22:36发表的 :
呵呵!点歌是应该的,礼尚往来呵!
现在好象没有点歌台了,很留恋。

可以在音畫時尚那里面發貼點歌,不用花銀子,而且沒有時限,只要跟貼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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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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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客氣,呵呵,相識也是一種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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