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狂人日记
早就有写点东西的冲动了。标题也拟好了,曰“狂人日记”。一日闲暇无事,翻阅《现代文学史》,发现该名90年前就被一个叫鲁迅的注册过了,且生产的是名优产品,是受《商标法》保护,容不得侵权的。便偃旗息鼓了。
可近来憋得慌,觉得肚中话不吐不快。便开动自己聪明的大脑,为自己的可写找借口,终于,在某年某月某日,脑中灵光一闪,借口来了。
一、现在不时兴克隆吗?我也来个克隆,估计鲁迅也无话可说。就算他有话说,我只要顶一句,你那玩意儿是古董,我这是高科技。他也便无话了。也是的,现在山羊可克隆,奶牛可克隆,有个疯子还说要克隆人呢!我克隆一篇文章不至于犯法吧。至多落个剽窃的恶名。
二、说我剽窃,我还不甘。于是,来第二着,在前面加个“新”字,便不是剽窃,是创新了。这样,估计鲁迅想说点什么也无法开口了。
三、但我没傻,隐隐记得鲁迅是一个较真的人,且他的笔刀子挺厉害,记得有一个叫梁实秋的,不知因何事开罪他了,被他骂个狗血喷头,体无完肤。这样一个人,万一被他较真了,我不死也要被撂掉一身皮。这划不来。可细细想一回,我不是疯了吗?他一个大文豪,应该不会和一个疯子较真吧。到时,顶多来一句:“这厮大概的确已经疯了”,或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罢了,绝对不会把我打为“×××的乏走狗”之流。况且,中国的法律好像为疯子网开一面呢!于是,我也便无恙了。
我为自己的聪明暗暗得意了一阵。甚至想,早生我80年,“狂人日记”的商标权应该易主了。
于是,便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