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dhong676

小池镇方兴村村部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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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月光于2007-05-29 09:58发表的 :
个人感觉,生活的提高不在于村部大楼是否气派,主要是农家生活的质量,是否普通人家可以住上这样的房子。如果这些盖楼的钱是硬性集资,就更不可取了
7楼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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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兴村就是原属于花园的两个村方岭新庄合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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