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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太湖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太办发[2006]49号)和《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太人字[2007]53号)文件精神,县国土资源局拟从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5名国土所(分局)工作人员,从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范围和对象:报考国土所(分局)必须是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竞争上岗人员,报考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必须是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册在岗人员。
2、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原则性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年龄:报考国土所(分局)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不含高中)。
5、性别:男性。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8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1寸近期照片3张、报名费50元,报考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人员须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考试内容:
(1)时事政治(10分):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2)语文知识(40分):不超过高中文化程度。
(3)国土资源法律法规(20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20分)。
(5)历史地理常识(10分)。
2、考试时间: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新城小学
(三)组织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有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参加考试人数少于选调指标,参加考试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空余选调指标作废,今年不再使用。
(四)办理选调手续: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太湖县人事局 太湖县监察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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