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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0楼风吹过来于2007-04-01 21:20发表的 :
好象我从头到尾也没说医院毫无过错,无可挑剔。人命关天,这个道理谁都知道。在这个上面我也是个局外人,我只是认为医院是个敏感的单位,医生的职业也是个敏感的职业,医院肯定是会有人死亡的,说的不好听点,医院死人是经常的事情,基本上每个医生的职业生涯中可能都遇到过这样原因或那样原因而死亡的病人,要是经常有人因为亲人或朋友或其他关系的人在医院死亡而到医院闹事的话,那站在医院的立场上想想,还能不能经营下去?今天早上的事情我还是清楚的,因为我本人就是花园的人,早上有人打手机让我去医院帮他们助威,所以我知道了今天事情的大概,现在说出来让大家看看。昨天花园有一对老夫妻,因为家庭琐事而打起来了,老太太今年62岁,因为一时想不开而在家里喝了农药,等120车子到的时候老太太已经快不行了,而在回医院的路上老太太就已经断了气了!现在老太太家人认为是医院的车子不够快,而要求医院赔偿。而且我在医院里的时候老百姓已经在医院院长楼上动手将医院里的工作人员从办公室里往外拽。我没有呆长时间去上班去了,不知道这次县里的长官们会怎么处理,不出以外的话可能医院又要“花钱免灾”吧! 这样事情发生,我倒觉得医院应该举证,太湖到花园有不短的路程,在正常情况下(正常速度行驶)路途所花去时间而没能救活病人,医院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况且一个县的急救车数量是有限的,如果是因为抢救其他先报警患者而影响出车,而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医院那也是不正确的!
当然如果患者家属有证据证明医院确实有过错就另当别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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