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物质力

你会如何选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s:2] 楼主你没结婚啊.......
先谈谈再说哒...呵呵..

可以给彼此一个机会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0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这种好事就不要拿出来羡了吧。 [s: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先试试吧
不是有人说“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嘛”
如果真的培养不出来感情
那就好聚好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