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一方于2007-01-13 00:44发表的:
我零三年在合肥时,合肥也正在开始有合作建房的组织,而且,好象效果还行,成本只有一半的
合作建房,国家在税收方面也经房地产开发的优惠,而且,正如杨柳说的一样,房地产开发的利润实在太高了,我们为什么要让房地产开发商榨呢,相对于他们来说,买房户本身就是穷人,而且,现在的开发商,在各方面都在购房者身上去动脑筋,不守信用,象我们在零三年在舜华大厦购买的住房,开发商当时就拖了好长时间才交屋,而且,到现在,迟迟的不把房地产证办给房户,一般来讲,不是说这些房地产商,对于他们来说,什么合同,就是先把你的钱搞来,用你的钱做你的粑,而且,还不按合同办事.
虽然本人不需建房,但强烈支持购房合作组织成立! 还请一方兄为我们这些无家可“归”者多多谋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