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_renzhe

请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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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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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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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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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弄清什么原因,都是老乡,大过年的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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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引用第4楼太阳冰于2007-01-01 00:47发表的:
楼主,那个贴子不是还在法律区吗?

不过,这个贴子请你自行编辑或删除,此贴可能已触及网警的“高压线”。



现在对论坛的监管的确严厉,宣传阵地,政府还是要控制的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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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半米阳光2007-01-02 12:29发表的:
QUOTE:
引用第4楼太阳冰于2007-01-01 00:47发表的:
楼主,那个贴子不是还在法律区吗?

不过,这个贴子请你自行编辑或删除,此贴可能已触及网警的“高压线”。
.......
可能斑竹是有点过了,这样的新闻性的东东在各大论坛也不少,都没事,难道网警就非要盯着这个小小的太湖论坛干什么啊?这个话就说不过去了!不过,RENZHE 兄弟我就看算了,我代家园向你说个对不起哈,么吵多,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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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事不对人。不是吗?对事我顶。对人,都是家里人。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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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很多事情都是没有说法的,萨达姆有地方说理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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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傅,我想把帖子删除也有理由的吧,
理解下他人吧,
希望师傅你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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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算了。。想开些
我也让删过帖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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