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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杨柳岸于2006-10-16 23:35发表的“”: 我家姐夫在交管站上班扣了人家两年未交如何费用的农用车,那车主就唆使他未满18岁的儿子到我姐姐家去闹事,把我姐姐打得鼻青脸肿。哎,现在什么社会!
引用第12楼天下于2006-10-17 09:31发表的“”: 当法律不足以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习惯选择暴力!那种感觉~~~TMD就是---特爽!!!!!!!
引用第8楼露浓花瘦于2006-10-16 23:42发表的“”: 李敖老师说的直白:"生活就像强暴,如果不能反抗,那就试着去享受它吧!"
引用第17楼taihulao于2006-10-17 13:22发表的“”: 支持一方,有些事明知不合理,但只要自己能承担,也就算了吧!
引用第3楼沙漠奔腾于2006-10-16 21:03发表的“”: 我认为楼主说的有道理.但是那位生意人也有理.工商是执法部门.工商人员不按理办事,是逼人做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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