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9楼清清~紫晗于2006-10-08 11:48发表的“”: [s:1] [s:1] [s:1] 刘总也不出雷澄清一下,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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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8楼水晶宝贝于2006-10-08 10:49发表的“”: 小村,没收后财产归哪个?
引用第44楼意流行于2006-10-08 12:56发表的“”: 无语... 抢劫都不带拿刀的 1000快没了 [s:5]
引用第46楼文小雨于2006-10-08 13:23发表的“”: 公布一下此贴的收入: 至目前为止,共有二十个人购买此贴。 前十个人每人五百网币,共5000元。 后十个人每人一千网币,共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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