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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好天气,倾盆大雨,我便只身径走向外。说实话,我挺喜欢淋雨的感觉,对于雨天,甚至可以说是期待,就象别人对晴日的习惯享受。
光着膀子被雨水洗礼,我的皮肤从内到外的好,怕有一半是老天的滋补,却毫无感激,加上我原本就俊美十分的脸庞,的确是件很麻烦的事,所以,这点怨恨占据了我快乐之极的世界。后有高人开解我:再完美的玉也会有瑕疵。当然,这是后话就不逐一赘述了。
在十字路口,保持一个姿态,闭上眼睛仰起头,这不是摆酷,之所以要闭上眼睛,因为我害怕我裸着身子那古铜色散发出的光芒。才这样几秒,我周围拥满了人,他们惊愕得张大嘴巴,眼如圆杏,谦虚一点的形容,饱有顶礼膜拜之势。我想到如果我不打破僵峙的情况,会有人窒息而亡,时间又不会一致,人的呼吸系统状态不一样。而眼睁睁看着别人死去,抑或自己最后一个死去都是一种折磨,作为我这样一名优秀的人,此等周全的思维简单极了。
“嗨,你们好呀。”我终于开口了。
他们的脸憋得通红,整体还是没动静。一如常态。
看来我只能拿出绝招。念动咒语。
“看,RMB雨。”
所有的人都望着天,紧接着,俯身,哄抢。
我趁机抽身出来。
后面轰然齐声响起:新哥万岁。这个城市,我的名字是透明的。
没有回头,也没了心情享受电闪雷鸣的酣畅。
这一遭,我无法得知对于他们来说是福是祸。
我越发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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