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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默耕于2006-08-08 18:42发表的“”: 我认为,分区太过细化。不过,要是结合家园的“同乡会”概念,把已经成立了同乡会的地区单独划分一个小区,是不是好些。
引用第1楼舒秀桃于2006-08-08 18:24发表的“”: 个人意见:不支持分版块,时机还没有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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