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随风倒

关于“自焚的洪会娟”这个帖子的去向,请有关人士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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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洪能发个道歉的帖子出来就好了~~~~~~~~~~~ [s:1]
不过好象是不可能的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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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宇晨2006-06-05 14:32发表的“”:
如果洪能发个道歉的帖子出来就好了~~~~~~~~~~~ [s:1]
不过好象是不可能的事哦~~~
宇晨妹妹你还在做梦吗?醒醒吧
我算是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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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恋语随风19832006-06-05 14:30发表的“”:
随风到,我支持你,家园是一个畅所欲言的地方,为什么随意删掉我们的帖子,这是我为什么,我们只是说了一些我们的想法,并没有传播什么黄色文化,像李洪志的真诚弟子,洪小姐的帖子这样的贴子该删节呀,我抗议,难道就因为你们是管理员吗,

恋爱随风1983,你此时就在表演一个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形象。李洪志是谁,是受所有中国人的唾弃的无耻分子。人家洪慧娟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所以删你的贴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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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王下七武海2006-06-05 14:28发表的“”:
删除不当,可以修改相关细节。删太粗暴,伤人心!
不过吵架归吵架,年轻人不打不相识。大家也不用太过紧张!
我觉得洪会鹃也不是计较小节的人,工作繁忙之余上家园吵吵架,彼此之间只是小的分歧,
也是很惬意的,就象日本人设计的人性化管理模式中,员工可以唾自己老板一样,是一种发泄。
完了,仍然是朋友,仍然相安无事。
.......

小七说的有道理!
争论是正常的,所谓不打不相识,只要不学市井泼皮就行了!
多点理解吧,将心比心(好象是小蔡的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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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舒秀桃2006-06-05 14:21发表的“”:
倒倒。息怒!
太阳容易吗,正如刚醉鬼的贴子我看过之后让我很惭愧。太阳每年投入多少时间,多少精力,多少金钱,我们无法计算,而他从不来计回报,只是为了让我们在外乡的人能有一个相互认识、交流的平台。为此,很多人都一直在努力着。关注着。
所以,我们不能任性,不能让太阳为难,更不能只是为了一时口舌之快而伤害了大家的感情。
确实,大家互相体谅理解一下吧,太阳也只不过是不让大家再争论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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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缤纷棱镜2006-06-05 14:33发表的“”:

宇晨妹妹你还在做梦吗?醒醒吧
我算是看清楚了

是啊~~~我真是白痴哦~~~~
如果要维护家园和睦~~
只要她出来道歉就行了~~~~我刚看到她在线~~为什么不出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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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恋语随风19832006-06-05 14:30发表的“”:
随风到,我支持你,家园是一个畅所欲言的地方,为什么随意删掉我们的帖子,这是我为什么,我们只是说了一些我们的想法,并没有传播什么黄色文化,像李洪志的真诚弟子,洪小姐的帖子这样的贴子该删节呀,我抗议,难道就因为你们是管理员吗,
你的贴是过分了.呵呵.
小孩子讲话先想想清楚别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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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天天太阳冰来听听大家的歌功颂德就好了~

这样的论坛,不上也罢了,
自以为是的删除别人的帖子,
你觉得什么事情你都能解决吗?
我随风倒要是侵犯了别人的名誉,
不是你太阳冰说了能算的。
谁要是觉得我侵犯了谁的名誉,
谁就可以去法院对我随风倒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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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倒,你再发出一遍,如果还删就还发,发到删你的ID为止,那时候我就自己删掉ID陪你一起浪荡去.
我叫林海,我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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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家园的团结和稳定是大局!我们的家园是为天南海北太湖人建造一个可交流的家,一个很团结的家,如果有谁认为没有必要在这个家里求得安定和快乐,可以自便,天下大得很,不必在这里找不痛快。太阳私费办的这个家开展了许多有益的活动,得到广大老乡的支持、参与和拥护。很多媒体也进行了报道,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家园不会给少数人开辟“战场”,家园会一如既往的坚持其办园风格。支持太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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