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随风倒

关于“自焚的洪会娟”这个帖子的去向,请有关人士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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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大家有事可以讨论讨论,千万不要动火啊。大热天的。
烧伤了真的不好啊。不打不相识嘛。以和为贵。
给管理员和版主点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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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坏了,又有好几天没点击广告了,对不起太阳! [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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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2楼yhc00522006-06-05 15:28发表的“”:


云上,吃丝瓜可以不?
苦瓜我淹不下去啊

不行!一定要吃苦瓜,丝瓜顶不了用!
这样吧,你少吃点,你就来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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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瓜去
[s:2]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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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4楼太阳冰2006-06-05 15:22发表的“”:
既然随风倒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来了,好,我就说给你听。

论坛是我办.................个点击数,一次有效点击5分钱,大家算算我会有多少钱。如果有些人不愿意点广告,也可以不点,我们从没有强加于什么的。说到钱,有不少网友叫我发贴请网友募捐,我谢绝了。我也不想解释为什么了。

   这些话,我也是不得不说。大家从网上走到一起来,难道就是为了来争吵?来看吵架?如果都是这样的话,论坛还是不办为好。就当我办网站这两年我做梦去了。我可以容许有人骂我,指责我,也可以容许有人说我办此网站是为了出名,是为了赚钱,但我不能容许的是在论坛上看到网友天天在吵架。
.......


漫骂也好,说不定就这样他就可以出名,不过我们家园里少了些许东西,还需要补充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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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2楼云上波涛2006-06-05 15:37发表的“”:


不行!一定要吃苦瓜,丝瓜顶不了用!
这样吧,你少吃点,你就来两根。

啊???一定要吃啊?那我蘸糖吞下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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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稀里糊涂,我已经答应别人了,不再和你说了,
就凭你上面说的那些话,你也自认你很有水平吗?
你比太阳冰差的远了,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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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倒
你也去吃瓜吧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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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有瓜还是不行的,还要有酒才可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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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停止吧,再吵有什么意思
楼主已经停止了,希望你们不要再这样了

嘿嘿~~我也吃瓜去

下一个再顶的就是猪头 [s:7]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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