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梦绕红楼

to :洪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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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4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只要不伤害他(她)人就无所谓了,毕竟这个社会让人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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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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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终于出名了....
多谢洪会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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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镜MM和xiaohe
好象家园的人本身就认识的


说我们是利用你光环出名...
这样的话确实没人说出来..
也只有洪"淑女"一个人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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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叽里咕噜同志你怎么这么晚都不休息阿?呵呵我可是多方打听到你了哦,欢迎常来家园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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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叽里咕噜我说过不是哪一个人的号
是几个人共同拥有的号而已.
楼上滴真厉害吧.哈哈哈 [s:2]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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