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不拘一格

支持“老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24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文小雨2006-05-24 10:04发表的“”:
从老兵发一个贴开始,我一直是在支持老兵,虽然我用的是马甲。删贴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但老兵的贴被贴其实也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事情发展到现在,我觉得对于政府论坛和老兵都不是一件好事。网民的过激言论其实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与事无补。政府论坛的百姓之声是为了沟通与交流,不是渲泻情绪的地方。 也许大家都应该更理智的对待这件事,本着一个为了促进百姓之声更好的发展的目的去对待此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4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事?我很是欣赏老兵!哪天请你喝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4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楼勇哥2006-05-24 21:54发表的“”:
有这事?我很是欣赏老兵!哪天请你喝酒!
我也做陪,老兵确实不简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4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张总酒量我都见识过,真是不得了!下次相聚,你们两杯我一杯,喝个天混地暗,不管那些鸟人鸟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主说的是人还是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s:2]  [s: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总,我们永远的支持你,这个事我也关注了一下,不过我没有上过政府网,张总我也很熟,我很佩服他,不过有很久没有见面了,很久没有在一起喝过酒了,张总,有机会我请你喝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7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兵是酒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