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听证会公告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县物价局将按法定程序召开太湖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8:00
二、地点:县住建局二楼会议室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第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60元/吨调整为1.80元/吨。
方案二:第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6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分为三级(按每户4人计算),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15吨(含)及以下;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大于15吨小于等于25吨;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5吨以上。对用水人口在4人以上(含)的用户,每增加1人,各级水量基数相应调增4吨。
实行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后,低保户、特困户凭民政部门的有效证件,到县自来水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每户每月5吨(含)以内免收水费,超出部分按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
四、听证人:
潘校明(主持人)章建华韦学明赵金元汪彬
五、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张文胜、韦文锦、汪结宏、卓徐春、戴余飞
刘燕飞、汪国兴、吴世美
(2)经营者:杨凌峰
(3)利益相关方:盛国全、殷醒球
(4)专家学者:徐学贤、钱俊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施学群、贺永祥、邱开明、章裕贵、张金泉、汪树芳、吴顺水
六、听证会设旁听席、新闻记者席。
特此公告
太湖县物价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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