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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明确了我省政务公开的8项内容与形式,省政府承诺,公开的内容要让百姓“广泛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昨天公布的我省政务公开重点,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共有8个方面,分别为部门和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行政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和发生、处置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等;各类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调整及保留项目的办事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等;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对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公务员考核录取中的程序与结果等;政府采购和招标目录、名称、限额、标准等及各类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与处理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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