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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巧珍—太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许巧珍,太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1985年进入太湖法院后,许巧珍一直在审判一线工作,先后在基层法庭、刑庭、民庭工作。从工作至今,她办理的民商事案件多达几千件,特别是近几年每年结案都超过百件,案件上诉率低,且无一发回改判,无一件超审限,也无一件涉诉上访。因工作突出,先后被评为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太湖县政法先进个人,并被中共太湖县委会嘉奖,多年被评为太湖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 2015年她所在的民一庭被省高院授予“巾帼维权岗”。
杨晓晴—太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晓晴,太湖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198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经济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身为女性,杨晓晴毅然挑起太湖法院刑庭工作,从2008年任刑庭庭长以来,庭里来来去去人事调动不少,但只有她一直在默默坚守,兢兢业业、孜孜不倦,“五加二”、“白加黑”是她的工作常态。工作31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或引起当事人上访。多次荣获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个人三等功、办案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十佳等荣誉称号,其所在庭室也多次获得不同级别的荣誉称号。
吕晓红—太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吕晓红,太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她长期奋斗在审判一线,对社会生活有着深刻了解,对基层群众有着深厚感情,对司法实践有着切身体验。始终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特别是1998年以来,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审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和申诉涉访。先后获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2011-2012年度先进个人”及“优秀公务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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