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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我家祖住在太湖县老城顾家街,这是当时的房产证,但私改后房子一直没归还,当时还说给一点租金,没见房管局给一分钱,请问政府部门,百姓合法的私有财产就这样被侵占,这样合法吗?我在网上也看到私改时的房子国家都归还给了百姓,难道太湖就不行,虽然老城的房子不值几个钱,但这是祖辈留下的财产,整能就这样被毁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国家工作人员要多为民办好事,办事实.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就不懂,为什么有些人非要这样,据我了解到被私改的房子多数被底价卖了,这些人买了旧房后又拆了重建新房,他根本就没有产权证,没经拥有合法产权证的房主同意,私下处理,如房管局没人同意就没人赶把这些房子拆了重建新房,太湖县房管局和重建新房的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权法,侵犯了我合法的财产,我肯请县政府领导和纪委领导为民做主,是谁在知法犯法,一查到底.为了维护我合法的产权和维权,我请求县领导为百姓主持主义,为维护国家合法产权人的利益,不要让百姓手上的产权证变成一张废纸,电话416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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