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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自1月10日开展“革除陋习 整治环境”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响应和支持,截至1月16日,在城区范围内未出现丧属燃放鞭炮、抛洒纸钱、奏放哀乐和占道搭设灵堂等不文明现象,此举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也有极少数人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我行我素,1月17日,我县就发生一起公然违反《太湖县人民政府通告》中有关规定的行为,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1月17日上午,新仓镇塔山村一丧属和随车乐队不听工作人员劝导,在殡葬所和新城区奏放哀乐,市民反映强烈,影响极坏,被市民举报。当天下午,县领导及时组织纪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城管执法局、交运局、交管大队、殡葬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对这起公然违反政府通告的事件进行部署和安排,分成两个小组展开调查,对这种死灰复燃的不文明现象坚决予以打击。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依据《太湖县创建第四届安徽省文明县城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工作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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