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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安庆市太湖县人民政府颁令每年的11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为全县禁火期,在此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可是,还有少数人没有把禁火令当回事,12月25日,太湖县森林公安依法行政拘留了两名私自非法野外用火的嫌疑人。
12月19日下午,太湖县北中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县弥陀镇有人在野外非法用火。
这天下午,在弥陀镇境内还发生了两起非法野外用火案。下午1点,弥陀村村民张某在山场内的人行路上烧灰积肥。同村村民柯某也在山场附近的菜地里烧灰积肥。
面对这一处罚结果,村民张某、柯某均感到很是后悔。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各位太湖的父老乡亲,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高危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护林防火记心中,才能保得家乡青山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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