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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达摄影 于 2015-12-26 09:54 编辑
今天上午,受朋友一再邀请,到县城汪洋广场观看并拍摄全县乡镇文艺调演。
由于山高路远,我赶到时已有四个乡镇完成了演出任务,从第五个节目开始至结束我一直在场录像,总体上感觉不错,演出水平交以往大有提升,这和我们的习主席大力提倡群众文化,以文艺促进社会和谐的指示精神密切相关。
感叹之余,我内心里也产生了很多的困惑!
困惑之一:奖项的发放过滥,凡参演单位皆有奖且不是按照名次发放,让人一头雾水!
困惑之二:所谓乡镇文艺调演理应是由各乡镇在基层选派本土演出队伍,演员是在群众中选拔并培训后参演方能起到振兴乡村群众文化和大众演艺水平的作用!尤其是一些自编自演自弹唱且节目内容能教化苍生的演出,应予以鼓励,不能冷落了基层群众对文艺生活追求的热情!然,今天的演出现场恰恰相反,有几个乡镇是请了外地或本地专业团队的演员参加演出且都获得重奖,这好像和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是相悖的,不知道有没有人能解释一下,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在哪里?!或许答案就是存在即合理吧!!
困惑之三:是由对此次演出产生的些许困惑牵扯出我另一个更大的困惑,国家政策好,采取了送戏下乡的这么一个活动形式来丰富基层群众的文艺生活。但是,事实上,送戏下乡活动在大部分乡村流于形式,很多地方连舞台车的影子都没看见,只要过了村部这一关就算送戏到位了.......而真正活跃在乡村间的自发组织的文艺团体却因为各种约束而无法施展拳脚!真的让人很困惑!!
唉,不说了,这是我一个底层农民讲的实话,如有冒昧,敬请谅解!如有质疑,可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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