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助由人社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不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年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我县凡已享受退出生活补助的村医补助标准低于本标准的,按照本标准执行。(本报记者 陈开明)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