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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于2007年取消"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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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浙江省力争在200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限制性、歧视性政策,这一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自于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加快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才能逐步从体制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浙江省还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设置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或从事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今后,凡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和办理相关手续。城镇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对求职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服务。
发表于 2006-5-5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s:1]  [s:1]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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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进了一步,但是路还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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