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自将小区内的花坛铲除做成停车位,每个车位每年收费400元。
2、擅自安装小区电动门,小区内业主汽车每辆收费180元,每人收费30元,期限为10年。
想问一下物业,你们在做这些事情之前是否经过业主们同意。当然,你肯定要说你经过了业主委员会,但是我想说住在这个小区里的居民大多数都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有哪些人,所谓的业主委员会根本就不是业主们选出来的。我还听说,你们之所以做这些事情,一是为了收费,二是为了提高小区的星级,从而提高物业费。作为物业,只想着如何从业主们身上收钱,而不是想着怎么去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业主们有问题需要帮忙的时候推三阻四,这样的物业,如何能让业主们满意。
鉴于此种情况,我个人建议:1、小区的业主们应该团结起来,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阻止物业的不适当做法;2、有关部门应该出面管一管,不能任由物业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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