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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医保中心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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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务名称:异地住院费用报销
●受理窗口:1-2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依据:
(1)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政发〔2012〕34号)
(2)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宜政发〔2009〕16号)
●所需材料:
(1)本人参保证、卡
(2)批准件(转诊转院单/异地安置登记表/非定点备案表)
(3)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有效)
(4)《外伤调查表》、完整的住院病历(限外伤住院)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7)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业务流程:1-2号窗口受理→后台审核、结算、审批→财务转账支付
●业务名称:居民医疗保险生育补助、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
●受理窗口:1-2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宜政发〔2009〕16号)
●所需材料:
(1)本人参保证、卡
(2)生殖保健服务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证明、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原件(限申领生育补助)
(3)学校证明(写明意外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诊断证明书、门诊发票、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原始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限报销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主记录页、学生记录页复印件(限学生)
(6)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户主银行存折(卡)复印件(限学生)
(7)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业务流程:1-2号窗口受理→后台审核、结算、审批→财务转账支付
●业务名称: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津贴补助等支付
●受理窗口:3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
(4)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因工致残(亡)待遇审批表(限工亡、一至四级伤残)
(6)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限申领工伤医疗补助金)
(7)供养亲属相关证明(限申领供养亲属待遇)
(8)民事伤害赔偿相关法律文书(限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事故)
(9)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限因旧伤复发治疗)
(10)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限因伤情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11)劳动合同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登记表复印件(限工伤职工是建筑农民工)
(12)参保人员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参保单位银行账号及收据
●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业务流程:3号窗口受理→后台审核、结算、审批→财务转账支付
●业务名称: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津贴补助支付
●受理窗口:1-2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依据:
(1)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07〕68号)
(2)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秘〔2013〕109号)
●所需材料:
(1)本人参保证、卡
(2)生育津贴申领表/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申领表/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申请表(有关单位盖章有效)
(3)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证明(限四项手术费用报销)
(6)生殖保健服务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限分娩后生育津贴申领)
(7)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限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申领)
(8)参保人员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9)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业务流程:1-2号窗口受理→后台审核、结算、审批→财务转账支付
●业务名称:大病补充保险报销
●受理窗口:3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依据: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工作的意见》(宜人社发〔2013〕19号)
●所需材料:
(1)本人参保证、卡
(2)出院小结、发票及费用清单(限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费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业务流程:3号窗口受理→转大病补充保险承保公司后台审核、结算、审批→承保公司财务转账支付
●业务名称:异地安置登记/变更、转诊转院审批
●受理窗口:1-2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政发〔2012〕34号)
●所需材料:
(1)本人参保证、卡
(2)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变更表
(3)单位证明(限在职人员)
(4)转诊转院申请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三个月后生效待遇
●业务流程:参保人员填表→1-2号窗口受理→后台审核、审批、生效待遇
●业务名称:慢性病门诊补助资格申办
●受理窗口:1-2号窗口
●受理时间:逢单月受理;肿瘤、肾衰、器官移植任一工作日受理
发表于 2015-8-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地点还是在原来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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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陌路轮回 发表于 2015-8-6 14:14
请问:地点还是在原来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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