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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禁噪,为太湖县中、高考学子助力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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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年6月考试季,高考、中考学子的消息总是牵扯千万家庭的心,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太湖县教育、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都在为高考备战。
严禁行为
   中、高考期间(6月6日-6月16日),禁止下列行为:
   (一) 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4日—6月16日)五天,全天禁噪,凡在考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二)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文广新局);
  (四)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
  (五)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
  (六)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七)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
  (八)禁止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九)禁止开业庆典鸣放礼炮、烟花。(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违者重罚
中高考期间,县城管、环保、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执法,紧密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直至依法拘留



市民举报

为方便群众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县环保局12369,县公安局110,县城管执法局13866068837,县文广新局4162466。在中、高考期间各相关部门24小时安排值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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