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239|回复: 76

央视公布黑龙江庆安枪击案现场视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砚田无稅 于 2015-5-14 18:43 编辑

2015-05-07 08:40:43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汤一亮 纪翔 程思琪



  黑龙江绥化市庆安火车站在全国诸多火车站当中十分普通。但是5月2日中午的一声枪响,让这个火车站和一位普通农民闻名全国。当地农民徐纯合带着母亲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出行,在这里与警察发生冲突,被警察一枪打死。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徐纯合的家属,家属表示,监控中看到,警察阻止他进站,导致冲突发生。并表示目前已经与政府达成了协议,老人和孩子得到安置,不再继续追究。
  昨天是徐纯合下葬的日子。她患精神病的妻子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三个孩子被送去了孤儿院。这时,他的母亲还躺在医院里。受了过度惊吓的老人精神不太好,半下午又睡了过去。
  徐纯合的外甥李先生:孩子送孤儿院去了,那个精神病媳妇也给送精神病院去了,老太太现在稀里糊涂,80多岁了。老人由政府来承担,给临时医疗救助,现在在医院。然后去养老院。
  一家人算是都有了“归宿”。而这“归宿”,却来的让人唏嘘不已。
  今年46岁的徐纯合,家住黑龙江省庆安县两利乡丰满村李公屯,妻子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三个孩子都不足十岁,还有一个年近八旬的母亲。老太太带着三个孩子,常年在庆安县步行街以要饭为生。而这,便是一家人最主要的生活来源。在徐纯合的外甥李先生眼里,徐纯合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李先生:说白了,(徐纯合)什么也不干,就指着老太太乞讨养着他。闲的特闲,家里有个一垧来地。每年租出去的钱老太太根本看不见,两三天被他挥霍没了。拿着钱想干啥就干啥了,三五天时间就没了。喝酒啊什么就是乱花。没得钱就得从老太太乞讨来的钱这里拿,不拿就不行。
  让孩子上孤儿院,曾经是徐纯合的“梦想”。面对生活的窘境,这或许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然而一次次被拒绝,让他变成了“上访户”。即使在亲友们看来,有手有脚的徐纯合提出这样的要求多少有些“过分”。
  李先生:他就是想把孩子让政府承担,管这个孩子,让政府给抚养,去孤儿院。政府能做这工作吗?他身体还很健全,孩子双方父母都有,政府怎么为他做这个工作?
  5月2号,徐纯合带着三个孩子,还有年迈的母亲,再次出门。据家人介绍,这次他们是去大连金州走亲戚。然而,悲剧却就此发生了。
  李先生:他去安检跟前的时候,和安检警说了几句,不知道说了什么。据我的考虑,经常要去上访,然后的话,安检不让他过,然后他就应该是把门关上拦截旅客不让旅客进站,然后警察来制止他,他和警察厮打在一起。
  警方介绍,徐纯合当时将母亲推向民警,甚至女儿抓起掷向民警,孩子重重摔在地上,并上来夺枪,警方对此进行制止,并开枪。
  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支队长赵冬滨:厮打的过程中,老太太和三个孩子也过来了,他顺手就把他妈拽过来了,往前扔就想抵挡警察这个棍子。他一回身看到仨孩子了,随手就把这个女孩子抓起来了。两个人就开始拽棍,民警的材料说了,那时候人家说了,‘你有枪咋的,抢过来就是我的’。这时候扑上来,扑上来他就把棍子给拽过来了。
  对于这个过程,徐纯合的外甥李先生说,他在视频中看到,抢过胶皮棒的徐纯合,用胶皮棒打了警察拿枪的手,之后,警察就开枪了,子弹正中心脏,徐纯合当场死亡。
  李先生:因为他当时和警察冲突的时候警察先期用的胶皮棒,用胶皮棒打了他,然后他把胶皮棒抢了,打了警察,打了警察几下,警察拿枪的时候,他用胶皮棒打了拿枪那只手,之后,警察就开枪了,我们只能看到这块儿的视频。
  徐纯和的外甥李先生说,整个事件中警察仅仅开了一枪,正中徐纯和的心脏,当时徐纯和就死了。开枪之前并没有警告。正是这样一个举动,引发了广泛的质疑。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郎克宇认为,警察一枪毙命的做法有待商榷。
  李先生:从目前披露的材料来看,这个警察我们对他用枪的正当程序有质疑。因为用枪的话是有个规定的,就是当事人必须有一个很强硬的人生伤害性存在的。录像公布,好像跟警察也出现了一种厮打的状况,但是这个有没有必要一枪毙命,就是说我们能不能第一枪去打他的腿部打他的手让他没有再进攻的能力,但是这个警察好像是一枪打中了心脏,这可能是目前有疑问的地方。
  据徐纯合家属介绍,事情发生后,警方和徐纯合家属达成“协议”,徐纯合的母亲、妻子和三个孩子,分别被送往养老院、精神病医院和福利院。家人还得到一笔资金,作为补偿。徐纯合的外甥李先生表示,尽管结果很无奈,但也只能接受。
  李先生:警方给援助点钱儿,完了也就这么安置了。我们都有各自的事儿,谁也折腾不起。这事儿现在也没招。没有正当手续。就是当时就我们,还有徐纯合个堂弟在现场,给予这点儿援助抚慰金,就让我们签个字,就是不再追究什么任何责任了,就是拉倒了,让我们认可了,就是这么一个手续,再什么都没有。这个钱之后是给精神病这块儿送精神病院去一部分,说是给拿了6万块钱放到精神病院了吧。给孩子一部分,完了这个钱剩下的给老太太。
  然而,在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郎克宇看来,这种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不仅不合理,更加不合法。
  郎克宇:这种方式目前出现这种情况就是我们社会的一大弊端,出了事不去好好的反思,往往是拿钱封口,家属有的时候也比较愚昧,本来生活没有着落,加上他所承担的压力可能比我们想像的都要大得多,那么他拿钱封口然后息事宁人。从一个社会公平正义正当的角度来考量的话,这样处理肯定是不对的,就说这个钱怎么出,它出的借口是什么。当然不合法也不合理。
  据了解,针对这起案件,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郎克宇认为,调查将主要集中在事情起因和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将引发社会对警察配枪过程中如何恰当使用进行更多讨论。
  郎克宇:调查的问题,第一,双方纷争的由来到底是个什么状况,是因为上访的原因,还是因为别的;然后警察在执法时候的正当性,也就是程序的问题,还有就是一枪致死的必要性,为什么不去打死者他的腿啊他的胳膊,将其制服,而是向其心脏开枪。突破个案的一个点,我们要把它放在社会的大背景下,就是说这个警察配枪,我们既要保证警察在公共场所执法有枪,又要解决对整个警察群体里边,对枪支使用的正当性,或者程序的一个控制,来保证群众的安全,两方面我们要做一个取舍和平衡。(记者记者 汤一亮 纪翔 实习记者 程思琪)


(责任编辑:UN654)

发表于 2015-5-1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了一遍文章以及上传的那个录像。
     一个家庭的正当出行去大连金州走亲戚[就算是上访也是正当的,是公民的权利]警察有啥权利不永许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正当出行上车呢?!徐纯合被警察一枪打死,一家人算是都有了“归宿”,不用说比一家人靠老太太乞讨为生要好。
     
     这段视频似乎在故意抹黑徐纯合,推母,抛女,抢棍等凸显他行为的恶劣,让大众信服的依据应该是众多视频监控的多角度录像。民警警告没警告,谁也不知道,反正录像没声音,更何况不完整。一开始民警能轻松一只手控制徐某,居然发展到连自己的警棍都保不住,不可思议,也不足信!
     “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这段话也耐人寻味,徐某击打手而不是头部,证明不是要对方的命,口头警告只要有录像按理总能从口型推断吧。就算民警是正义的行为,那么多人的候车大厅居然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相助,连保安都不帮忙,不知这是警察的悲哀,还是共和国的悲哀!
      怨就怨徐是农民是老百姓是穷人,一个民富分化严重的社会穷人是没有啥尊严的[要不正当的出行为啥会被阻止呢]。看完整个主题文章包括回帖,感觉警察是恼羞成怒才起杀心致人死地的。
       真正法治民主的社会不知何时能实现。呵呵,有时候倒是希望生活在人手一枪的社会,没准忍无可忍时还能赚一个。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1:00
“即便是威胁到民警自身的生命,那也是防卫过当,失去理性的醉汉面对手枪对峙,怎么可能不迎面相向?”
...

我说的即便危及到民警生命,事实是醉汉拿着警棍危及到民警生命了吗?“威胁到任何人生命的时候,都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好果断,一个醉汉持警棍抢劫,你就杀了他,你可以问问律师这算并不算防卫过当。
至于你说的条例,民警没有过错的地方?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造成人员伤亡了吗?第六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了吗?(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醉汉抢到警棍就危及民警生命了吗?  民警对自己的警棍看管不力,怎么不负责任?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8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不对的地方。 一枪毙命肯定有问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8 2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天狼星 于 2015-5-8 21:24 编辑

没拿过枪的人觉得可以指哪儿打哪儿,拿过枪的人才知道,想打哪儿打不到哪儿,不同意的可以用玩具手枪在当时情景做模拟,考虑近身和枪支不能被抢夺,还有不能打偏伤及无辜的情况。打到心脏个人意见纯属巧合。
另外本案关键在于警方应该尽快公布录像,否则任何人(包括我)都会觉得开枪是否存在处置过当的嫌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9 0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好了,痛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9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三问黑龙江庆安枪案:是否因违法截访引发
2015年05月08日 20:07
来源:新京报

795人参与 34评论
媒体追问黑龙江庆安枪案是否因违法“截访”引发

现场图

庆安县火车站发生的枪案,正愈演愈烈。更因为一段现场视频的曝光,当初警方定下的“一名男子火车站抛摔幼童抢夺枪支被铁路民警开枪击毙”的调门,很难安放平稳了。舆论发起了一波波质疑。

这么一起人命关天的案件,很难被归纳为一个非黑即白的“短句”——徐纯合因袭警被击毙。它有太多的疑点、线索,就这样密密麻麻摆在公众面前,看得人心里痒痒的。

首先,因何发生的冲突?是不是违法“截访”?

当天,死者徐纯合带着自己80多岁的老母,以及三个幼小孩子到庆安车站,准备前往大连金州,但“车站安检人员认出了这对多次上访的母子,因担心其上访而不让他们上车”,之后徐纯合才做出堵住出入口,不让旅客上车的事,之后矛盾才升级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下面的一个工作人员,凭什么不让正常买票的旅客上车,凭什么“截访”?“截访”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个问题有媒体问过了。

其次,为什么要由家属、个别媒体看了现场录像之后,费心费力地“转述”事发经过?为什么不能直接公布现场视频?

对于案发的具体经过,先是由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说了一遍——“抛摔幼童抢夺枪支”;之后,某媒体记者“看到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在警方人员的介绍下,还原了当时现场的情况”;再是,死者的几名家属,以及村书记、村会计等人,被警方安排看了由三个摄像头拍摄内容剪拼而来的视频。按律师的说法,最诡异的地方在于,亲属在描述枪击过程的时候,“语言流利,明显有被培训过的痕迹”。

现场是火车站,不是没有监控视频,在一个镜头时代里,政府部门——特别是在警察将一人击毙的情况下——要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而不是“吃力不讨好”的由某媒体对监控视频搞“看图说话”。

在官方始终不肯公示视频的同时,一则现场的手机视频却传遍了网络。视频中,徐纯合并没有像“袭警”这个词所脑补出来的那么穷凶极恶,似乎是警察用橡胶长警棍在击打徐纯合,徐只是躲闪,之后拉住了警棍,隐约能听到徐在理论——“警察为啥打我的头?”所以,公布枪案现场视频,才是释疑的最好方法。

第三,徐纯合的暴力程度,是不是与警察直接对准胸膛开枪相匹配?

这是5月7日光明网评论员文章的核心问题。即使根据警方单方来源的描述,徐“曾用矿泉水瓶攻击民警”,“扔女儿”,在与执法警察厮打“过程中就给民警一拳……一棍打在民警后背上,另一棍打在持枪手背上”,是否足以“匹配”射向胸口的致命一枪?有没有依法先鸣枪示警?是不是可以先击中徐的大腿,让其失去反抗能力?


有媒体在问:究竟有无安检“截访”?还有媒体呼吁公布枪案现场视频;光明网质疑暴力程度是否足以“匹配”致命一枪?律师在问:既然是袭警击毙,为什么还要给“补偿”。网友在问:当地有没有强令删除现场的手机视频?莫名其妙地去慰问开枪警察的庆安县副县长董国生,有没有学历造假,妻子在政府部门吃空饷?

问得已经太多了,但回答呢?在最初的定调门之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就“失声”了。因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不吭声,连累了“堂兄弟”——哈尔滨市公安局躺枪,其不得不在官方微博澄清:庆安火车站,不在我的辖区里啊!

人命关天的事,明明有视频,却不公布,只让个别媒体来“看图说话”,大家能心服口服吗?对于庆安枪案,这几天里,媒体、网民问了这么多“拳拳到肉”的问题,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倒是出来走两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砚田无稅 于 2015-5-14 18:41 编辑

央视公布黑龙江庆安枪击案现场视频2015-05-14 11:41:07  来源:央视  作者:记者
点击:14006   评论:116(查看)分享到:



  5月14日,央视公布黑龙江庆安枪击案现场视频,现场画面显示,死者徐纯合曾多次抡防暴棍袭警,暴力抗法,期间曾用6岁女儿抛摔民警。

  视频还原庆安枪案过程:徐纯合故意封堵火车站通道,阻止乘客进站;民警警告无果,徐对民警辱骂并用拳打,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徐曾将6岁女儿举起抛摔;民警取出佩枪对其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开枪。



  徐纯合在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厅被击毙。

  官方回应庆安枪案事件

  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击毙一名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事发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迅速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全面调查。进行了现场勘查、尸体及枪弹检验,调取了现场视频资料,赴济南、大连、伊春、齐齐哈尔等十余个城市,走访近100名旅客群众,找到60多名现场目击证人,逐一调查取证。截止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事实已查清。

  经查,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县丰收乡农民徐纯合(男,45岁,持当日庆安-金州的K930次列车硬座客票),与其母亲权玉顺(81岁)携3名子女去大连金州走亲。12时许,徐纯合在庆安站候车室进站入口处故意封堵通道,并将安检通道的旅客推出候车室外,关闭大门,致使40余名旅客无法进站,扰乱车站秩序。保安人员制止无效后,到公安值勤室报警,民警李乐斌接报后前来处置,对徐进行口头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徐纯合不听劝阻,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投掷民警。民警随即对徐的双手进行控制,迫其闪开通道,让被阻旅客进站。在民警准备将其带到值勤室时,徐继续对民警辱骂并用拳头击打。当民警取出防暴棍制服徐过程中,徐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头部。民警使用防暴棍和拳脚还击,但未能将其制服。期间,徐先将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后又将自己6岁的女儿举起向民警抛摔,至其女落地摔伤,徐趁机抢走防暴棍,抡打民警头部。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车站派出所随即拨打120呼救,25分钟左右120医生赶到现场,确认徐已死亡。


  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央视记者 王冬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言,路过!估计我离那天也不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4 2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滑稽可笑的是这一枪顺带干掉了一位副县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代理律师对央视所谓“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结论”的法律意见
我们几位律师没有看到调查报告的全文,只是从门户网站看到调查报告的要点,即便根据转述的要点。我们代理人仍然有很多疑问,希望调查组回答以回应公众质疑。
调查主体的公信力问题。在案发当日第一份认定报告就出自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赵东滨和其上司铁路公安处处长汪发林。当日晚上接受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和人民网采访的也是这两人,直接将案件定性为袭警。这两位领导自然是在代表哈尔滨公安局对外发声。
如果他们两人的结论是在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发声,何须再有公安部牵头指定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重新调查?如果当时事实没有调查清楚,这种发声是否适当?这是否是一种干扰案件侦查的行为?
继续由哈尔滨公安局调查案件是否合适?暂且不考虑其实体调查结果是否禁得起推敲,单为程序正义计,考虑到李乐斌是哈尔滨铁路局警察的身份,考虑到他们几乎案发就发表定性结论的事实。
该调查结论选择性公开事实,显失公正。下列事实,他们选择性不予公布:(1)死者徐纯合全家正常出行,却被维稳控制不允许出庆安境地的事实;(2)在双方争执前,徐已经被李完全控制的事实;(3)李在进入警务室之前曾掏枪又放回枪套,显示其杀人犯意已起的事实;(4)李进入警务室后,徐并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但李从警务室拿出警棍无端痛殴徐的事实;(5)徐在被李长时间用警棍痛殴却并未还手只是泄愤击打自动售票机,并未采取任何紧急避险行为的事实;(6)结合视频和双方体格力量对比,显示警棍系李自动放弃的事实;
有几点疑问:(1)央视公开的视频是否完整无剪辑?(2)李控制徐后,为何又放了他?是因为觉得徐情节轻微只需口头警告?如果是,为何又要进入警务室拿警棍痛殴徐?如果觉得徐情节严重依法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为何不拷上徐?(3)如果拿警棍痛殴徐不是因为其阻挡乘客安检,而是因为放开徐之后两人所起的冲突,那为何不在进入警务室后,呼叫同伴共同执法?难道李不知道行政或刑事执法至少都需要2人以上?(4)是徐主动挑衅殴打警察还是警察先向徐使用暴力甚至这种暴力异常凶狠致使徐不得不防卫?(5)在李进入警务室后,徐并没有明显违法行为,李用警棍痛殴徐的法律依据何在?痛殴一个已经放弃违法的人是否算合法执法行为?(6)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父亲,是在什么紧急情况下向谁抛掷的孩子,在什么情况下把老母亲推向谁?他的目的是要“ 摔死”孩子、推到老人还是一种被打急眼时的紧急避险?(7)在双方整个冲突过程中,徐的女儿,徐母当时对徐说了哪些话?有过哪些举动?(8)徐有没有对其他旅客实施暴力?(9)李为何放弃警棍?在泄愤一样殴打徐之后,将警棍丢给对方是否想过会被对方击打?他为何授人以棍而甘愿挨上几下?他目的何在?(10)调查报告说李在开枪前曾数度警告过徐,李是如何警告的?众所周知,监控视频没有声音,调查方是如何知道李曾数度警告徐?是依赖口形对比还是依赖目击证人或者李的供述?(11)根据联合国1979年第34/16号决议通过的《执法人员行为守则》第三条,执政人员一般只有在嫌疑犯进行武装抗拒或者威胁到他人生命时,才可以使用武器。徐被李击毙时,是否正在危害他人或者李的生命安全?如果有,这种危害是否是危险而紧迫的?是否非一枪毙命不可以缓解?(12)据有目击证人说当时开了两枪,到底开了几枪?(13)为何将死者草草火化?火化的决定是谁做出的?是否经过死者母亲的同意?
几点要求:(1)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应整体回避该案调查,由公安部指定黑龙江省公安厅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立案侦查,
(2)公开完整视频,而不是经过精巧设计精心剪裁的视频,这种重点播放徐追打警察而弱化徐被李痛殴的视频,这种不亮明身份的所谓目击证言,都难以服众;(3)由具备公信力的中立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视频的完整性进行鉴定;(4)如果不刑事立案,请尊重受害方和代理律师权利,依法同意受害方律师复制完整的视频证据和调查报告全文,依法保障代理律师向调查方所有询问过的证人询问的权利;(5)根据规定,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尸检时应当对死者全身拍照并全程录像,依法同意复制尸检照片和录像。
综上,我们代理律师认为由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该案不合适,形成的调查报告不客观,视频经过裁剪且不完整。在全国网民高度关注该案,认为公安部介入至少会部分实现正义的期许下,这一调查报告如那一声枪响,重击每个善良正直者的内心,而对于死者风烛残年期待为子讨还公道的母亲,我们无法想象,人生百年之悲,莫过于此。
如果仅凭这篇具有致命缺陷的报告,司法机关就彻底搁置该案。作为不掌握权柄的律师,我们自然徒唤奈何,但我们追求真相的步伐不会停下。李或许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在人心,他是有罪的,罪孽深重。
该案注定会载入中国法制史册,也许多年之后,世易时移,后人会喟然长叹:因为该案是重大公共案件,差点寻得正义,也正因为该案是重大公共案件,所以总是差了一点。
                 代理律师:谢燕益
                           李仲伟
                           谢  阳
                           刘书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4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确定这不是完整的没有经过剪辑的视频,而是经过精心策划剪辑过了的视频。原本同一个角度可以连续播放的视频却被频频切换,把不利于官方的内容剪得一干二净。你们这是把我们当孙子糊弄吗?我们要看的是未经剪辑的完整视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