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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标准和规划,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发行。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是个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就业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县发放、管理社会保障卡的主管部门。
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卡功能 (一)身份凭证。作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相关信息、办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实现在本统筹地区及跨统筹地区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及结算后的费用支付(具体操作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代缴等业务;发放养老待遇(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金,遗属补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一次性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返还,以及支付享受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费用等。 (三)金融应用功能。持卡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在合作银行的柜面进行存款、取款、转账、理财等金融服务,也可在有银联标志的ATM、POS机进行存款、取款和刷卡消费,具有银行借记卡的所有应用功能。 (四)拓展应用功能。社会保障卡功能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逐步拓展在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包括政府各项惠民资金的发放),分步实施、逐项启用。
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领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核对数据采集表信息并签字确认,个人信息有误的,予以更正,并在对应位置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数据采集表上无照片的,申领人需提供1张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完成社会保障卡申领流程后,申领人凭本人身份证(代领一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90个工作日后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首张社会保障卡免费申领。
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 (一)发卡 参保单位、所在乡镇社保经办人员到县人社局信息中心办理领卡手续,并组织发放给持卡人。 (二)挂失与补换卡 持卡人发现社会保障卡遗失或被窃取时,可拨打服务电话或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口头挂失,15天内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书面挂失。持卡人口头挂失后,如找回原社会保障卡,可解除挂失,持原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书面挂失和补换卡手续需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并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交纳补换卡费用。书面挂失后,不能解除挂失,原卡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持卡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损失的,由持卡人承担。
挂失、解除挂失、补卡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出现下列情形时,持卡人需申请换领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届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写或者无法读写;变更本人身份证登记内容。 (三)注销 持卡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功能的注销,在办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注销手续后,办理卡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