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江淮瑞风杯”2015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花亭湖站)
一、 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在安徽省太湖县花亭湖(AAAA国家级风景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男、女1000米
三、表演项目:男、女200米
四、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冬泳、公开水域、成人)、安徽省冬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企业游泳代表队、社会冬游泳爱好者团队。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女49岁以下组:18-49岁组(1997年至1966年);
男、女50岁以上组:50-69(1965年至1946年);
(二)男、女70-75岁组(1945年至1940年);
(三)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四)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五)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及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同时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中国游泳协会个人会员证》或个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第4名500元、第5名400元、第6名300元、第7名200元、第8名100元,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竞赛获奖证书”。
(二)70-75岁组表演,颁发纪念证书。
(三)组委会统一为报名人员颁发安全浮球和泳帽。
八、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中国游泳协会个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于2015年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和邮寄至承办单位(邮编:246400,快递地址:太湖县体育中心或太湖县花亭湖冬泳协会(新县城长河路6号与法华路交汇20米处);收件人:陈广;报名联系人:陈 广 13705565888、章振东 15391917588;报名QQ:2254267845;报名邮箱:cg5728@163.com。
(二)根据主办地方接待能力,全部运动员领队报名总人数,限报600人,名额报满为止。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九、经费
(一)报名费
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会员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51元;非会员单位会员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101元。60岁(1955年)以前出生者免收报名费,交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1元。
请于4月3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收款单位:太湖县花亭湖冬泳协会,中国农业银行太湖县支行城中分理处,汇款账号:12758401040002952 用途:写x x x队报名费。
(二)酒店食宿安排请提出要求及来车数量一并上报提前预定,付订金,食宿费用需在报到时一并交齐(标准详细见附件7)。
(三)各队报到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
(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五)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交通,所需费用自理,10人以上代表队需接站的,请提前预约。
十、 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安徽省冬泳协会、太湖县体育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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