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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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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0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朦胧 于 2015-4-10 15:10 编辑





关于组织参与“生态林业·美丽安庆”摄影大赛暨

征集“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展示太湖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及森林城镇创建成果,倡导、引领全社会继续关注生态建设,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投身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家园,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宜林办字[2015]41号文件精神,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决定组织参与安庆市“生态林业·美丽安庆”摄影大赛暨征集“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活动,请各地按照摄影大赛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广大摄影爱好者及林业干部职工、林业经营主体参与。

附:“生态林业·美丽安庆”摄影大赛暨“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中共太湖县委宣传部     太湖县林业局

                                                                       2015年3月26日

抄:县摄影家协会、县林业局属各单位



“生态林业·美丽安庆”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为全面展示安庆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倡导、引领全社会继续关注生态建设,提升全民爱绿护绿意识,投身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家园,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决定举办“生态林业·美丽安庆”摄影大赛暨大型影展活动,并印制精美画册,由市摄影家协会承办。

  一、参赛时间

      2015年3月16日起—8月30日截稿。

   二、参赛作品内容和范围

     (一)城镇绿化成果。重点反映我市近几年在主城区、县城、集镇绿化建设等方面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林业建设成果。

     (二)村庄道路绿化。重点介绍反映我市近几年在新农村、美好乡村建设、森林长廊建设(包括沟渠绿化、农田林网、沿江河堤绿化等)方面的建设成果。

   (三)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反映近年来各大林业工程(退耕还林、长防林、抑螺防病林及城镇、通道和水系绿化等)成果。

   (四)森林资源保护。包括森林和湿地、野生动植物、珍稀古树名木等保护成果。

   (五)林业产业发展。包括林木种苗、花卉、林业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成果。

   (六)林业基础设施。包括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场所建设、森林防火与管护设施建设等成果。

  (七)森林生态文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林业建设者足迹、森林生态文化等成果。

  三、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拍摄于我市境内(含7县1市3区及经开区)。
  (二)作品以彩色摄影作品为主,可以有新旧对比的黑白作品穿插其中。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请依次编号,每组不超过4张)。
  (三)参赛作品的数码文件为高品质JPG格式,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文件量不小于300kb,以电子邮件发至大赛投稿邮箱:491263738@qq.com

  (四)参赛作品的文件名请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顺序命名。
  (五)参赛作品在不违反真实的前提下可对作品进行适度调整,谢绝电脑后期创意的作品。
   (六)参赛者在确保参赛作品为本人完全原创的同时,对其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七)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大赛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宣传海报、印刷出版书刊画册、在各类媒体登载,且不再另付稿酬。
  (八)联络人及报送邮箱:

          市林业局    程海国 5025258

          市摄影家协会     13365756603

  (九)请各位参赛者仔细阅读参赛规则,主办单位视参赛者为完全阅读和认同规则。

  四、活动安排

     本次大赛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林业局主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大赛获奖作品将进行“生态林业·美丽安庆”大型摄影艺术展览,印制精美画册。

     市林业局、市摄影家协会适时组织采风活动。

     2015年9月初,由承办单位邀请我市资深摄影专家、林业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活动。

   9月中下旬,举行大赛颁奖暨“生态林业.美丽安庆”大型摄影展览展出仪式。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8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优秀奖6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组照按一幅计算)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日起—8月30日截稿。

二、征集作品内容和范围

(一)城镇绿化成果。重点反映我县近几年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绿色长廊建设(包括沟渠绿化、农田林网、沿江河堤绿化等)和“三线三边”绿化提升等方面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林业建设成果。

(二)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反映近年来各大林业工程(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长江防护林、抑螺防病林及城镇、通道和水系绿化等)成果。

   (三)森林资源保护。包括森林和湿地、野生动植物、珍稀古树名木等保护成果。重点反映我县在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方面成果。

   (四)林业产业发展。包括林木种苗、花卉、林业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成果。重点反映我县在向荒山进军、大推进竹业发展的生动场面和成功典型。

  (五)林业基础设施。包括林业基层站所、场圃建设、森林防火与管护设施建设等成果。

(六)森林生态文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林业建设者足迹、森林生态文化等成果。

三、征集作品规则

(一)征集的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拍摄于我县境内。
  (二)作品以彩色摄影作品为主,可以有新旧对比的黑白作品穿插其中。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请依次编号,每组不超过4张)。
   (三)作品的数码文件为高品质JPG格式,边长不小于2000像素,文件量不小于2M。“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一经采用,将支付稿酬200元/幅(组照)。
  (四)作品的文件名请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顺序命名。
  (五)作品在不违反真实的前提下可对作品进行适度调整,谢绝电脑后期创意的作品。
  (六)投稿人在确保作品为本人完全原创的同时,对其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七)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大赛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宣传海报、印刷出版书刊画册、在各类媒体登载(不另付稿酬)。

(八)联络人及报送邮箱:

县林业局    鲁平焰   4162650

县摄影家协会   孟龙  18955695884

“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征集投稿邮箱:527566774@qq.com

(九)各位作者在报送“生态林业·美丽安庆”摄影大赛作品的同时,请将作品同时报送到“生态林业·美丽太湖”摄影作品征集邮箱。我们将在“生态林业·美丽安庆”摄影大赛结束后,从征集的摄影作品中,选取80到100幅作品,举行展览展出,印制精美画册。

(十)请各位参与者仔细阅读规则,主办单位视参与者为完全阅读和认同规则。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林业局主办,太湖县摄影家协会承办。

县林业局、县摄影家协会适时组织采风活动。

十月份前,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活动。

十月份,举行“生态林业·美丽太湖”大型摄影展览展出仪式。

征集摄影作品内容与建议拍摄重点区域(供参考)

     1
、城镇绿化成果重点拍摄地点为县城及徐桥、小池、寺前、天华镇等省级森林城镇;全县近几年美好乡村绿化成果;合九铁路、105国道、S211省道及长河沿线绿化提升情况。
    2、山区乡镇重点拍摄退耕还林等工程建设、荒山造林(尤其是毛竹造林)和森林防火成效。其中弥陀、刘畈、天华、牛镇等乡镇侧重于毛竹造林和森林防火方面成果。
     3、丘陵畈区重点拍摄苗木花卉、油茶产业发展、农田林网建设等。
     4、花亭湖周边乡镇重点拍摄湿地保护修复、森林和湿地旅游、景区周边绿化等题材作品。
    5、古树名木重点围绕挂牌保护和有历史意义的树木拍摄。
    6、其他作品拍摄者结合征集作品内容情况自行确定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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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好消息。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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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门拍估计不行,只能平时多留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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