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柳下惠

金润万家超市被爆卖烂水果,竟扬言要维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8 2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果本来就是易坏的,做生意难了,真的用不着小题大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真没必要上纲上线,看得着的东西总不能说是欺诈吧?明明知道不好为什么要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次在金润买保鲜膜包好的榴莲,没开之前看着挺好,回来拆开一看直接扔了,全是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岁月流沙 发表于 2015-3-17 10:15
要买就买那种没有包装的,用保鲜膜包装的是不能买的,我有会去买水果,因为柚子一个太多我家人少吃不完就买 ...

从这点看,电视台和微生活并没有冤枉超市,所以超市是不是该反省下?而不应是还叫着要“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灬 发表于 2015-3-24 16:00
我有一次在金润买保鲜膜包好的榴莲,没开之前看着挺好,回来拆开一看直接扔了,全是烂的。

从这点看,电视台和微生活并没有冤枉超市,所以超市是不是该反省下?而不应是还叫着要“维权”。  

点评

看各家电视台经常播出通话录音,甚至非正常拍摄,那被曝光的是否也算被侵犯了?关键恐怕还得看曝光的是不是事实吧?  发表于 2015-3-25 12:18
那维的什么权呢?说是电视台没事先告诉他们,没沟通,就播出去了。如果要这样的话,央视315不知都跟曝光的单位沟通没有?平时媒体的曝光也不知跟被曝光对象沟通没有?是不是得等被曝光对象同意了才能发出去?  发表于 2015-3-25 12:15
反省的同时就不能维权?假如你被人钓鱼偷录电话,然后为了增加自己微信公众号的点击率,不惜把两人通话内容发布到自媒体上,这算不算侵犯隐私权,是不是可以维权?  发表于 2015-3-24 22: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