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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释【库区移民避险工程】补贴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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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看了政府网站的新闻,寺前镇的公文,马龙村政府的文件说的基本是一致的【【1.县城安置在人均中央补助资金2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按购置新房800元/㎡、购置二手房600元/㎡的标准,对每户移民搬迁户给予补助,每户补助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县财政补助资金在移民户拆除旧房经验收后,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一次性予以补助。】【1.对在乡镇安置(含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自购商品房)和中心村安置的移民户,人均补助1.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可是现在有说没有县财政补贴的平方数,这是怎么一回事?有谁能告诉我们老百姓一声,这是什么回事?是谣言还是老百姓是小猴子?????
发表于 2015-1-16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政府的有些文,不能全信。到手了才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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