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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文学艺术评奖”的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太湖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太湖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最新指示精神,太湖县摄影家协会要求各位会员认真阅读“太湖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按要求填写《太湖县文学艺术奖推荐评审表》,(申报材料要求必须是纸质申报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在10月25日前上报至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孟龙 18955695884),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奖励的作品时间范围: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
特此通知
太湖县摄影家协会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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