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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庆美办发〔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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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与全省美好乡村建设
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美好乡村办近期下发《关于举办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摄影比赛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摄影比赛,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摄影活动,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各选取不少于10幅摄影作品,于10月20日之前报送市美好乡村办,由市美好乡村办组织评选50幅优秀摄影作品,以市为单位上报省美好乡村办。
联系人:陶勉;电 话:5346075,13905560468;
邮 箱:aqmhxc@163.com。
附件:省美好乡村办关于举办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摄影比赛的通知
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关于举办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市美好乡村办:
为充分展示我省美好乡村建设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主要反映我省开展美好乡村建设以来,各地在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整治方面取得的成效,要求突出地域特色,体现乡土人文,充分彰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和文明和谐乡风美。
二、作品要求
1、每个省辖市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50幅,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幅作品,限四张以内)。
2、拍摄时间应在2012年9月以后,对比村庄面貌变化的组照创作时间不作要求。
3、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在不改变原始影像的前提下,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作品一律以数据文件进行报送,图片格式为JPG,要求宽度不低于1024像素,文件不小于2M。报送时请附上图片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5、照片作者须对报送作品拥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版权纠纷,且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作者自行承担。
6、省美好乡村办拥有本届摄影比赛全部作品的长久使用权(不排斥作者的使用权),可将其用于展览、海报、印刷出版、各类媒体发表等方面,不再另付稿酬。
7、凡提交摄影作品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8、省美好乡村办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奖项设置
省美好乡村办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另设优秀组织奖3名(拟颁发给组织有序、成绩显著的市和县、市、区)。
四、组织报送
请各市美好乡村办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报送摄影作品,并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然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报至省美好乡村办。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省美好乡村办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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