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7楼宝宝贝贝ˇ.于2006-04-16 16:36发表的“”: 谢谢楼上的 .....慢慢淡忘.....或许还能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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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9楼宝宝贝贝ˇ.于2006-04-16 16:41发表的“”: 当局者迷吧!!!!如果我的朋友碰到了这样的事情,我也会这么开导她的,但是现在主角换成了我,有点难度了,或许时间能帮助我吧
引用第23楼海啸于2006-04-16 17:08发表的“”: 别客气,认识是一种缘分。哈哈还有我的头像是女孩子阿,怎么叫我哥哥?我传这个头像就是想要有一个神秘感给大家的,呵呵。 该放手的时候不要犹豫吧同志,以后你会明白我说得没有错的
引用第11楼西风冢于2006-04-16 14:27发表的“”: 给自己也给对方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再不行,狠狠心坚决的结束 宁可暂时痛苦,切忌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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