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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政令的发布和实施,首先要合法,其次要切合实际、符合大多数人的情感和意愿。你说不准燃放烟花炮竹吧,先得关闭生产源头,生产和销售一下子有多少人失业;不准烧纸钱吧,大多数老百姓感情上一下子转不过弯,毕竟这是千年古国文化传统。千篇一律不准烧粪有点荒唐,草木灰不仅是庄稼生长所需的重要的钾肥,还有灭虫之功效,千万年来,劳动人民习惯的生产方式不仅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过去农村煨狗肉之类不能上锅台,只能在屋外砌个临时灶,加工栗碳要明火,烧窑要明火,烧火粪种麦要明火,几十年前这些普遍使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发的火灾并不多,这些年,又是法、又是令的,咋就火灾这么频繁?一是青树少了,茅草多了,容易着火,二是有人从中得利,唆使或暗中故意纵火(比如有些利欲熏心的树贩子),由于各种复杂因素,这些人没有付出应有代价。我想,要防火,一要靠宣传防火意识和常识,特别要注意明火周围的环境;二是奖惩要严。你说,周围都是田野,或是根本没有着火可能的地段,也不准用明火?最后声明:第一,本人最反感烧山之类;第二,在政府没有调整思路之前,我肯定坚决执行防火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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